关于筹备“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
生态环境监测委员会”的函
中林环促【2020】函字第011号
各有关单位:
生态环境监测是实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符合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宗旨。
根据民政部《社团组织管理办法》、《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章程》、《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经本会研究决定,同意筹备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生态环境监测专业委员会(简称:“监测委”)。
希望发起单位认真负责组织和筹备生态环境监测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措施、按国家规定发展会员并服务好会员,高效促进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监测委”筹备工作由国环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学顶负责。
联系电话:13811166187
特此批准。
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
2020年6月18日